3月11日,保卫处在207办公室召开了专题会,会议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动车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进一步扎实做好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处长董建刚主持会议,副处长徐振华及保卫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董建刚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规定,要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技术纠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警示或必要处罚,成立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档案材料记录。二是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对校内教职工、学生、其他人员在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按照规定注册登记按并悬挂辨识度较高的正式号牌,对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公共办公区域等问题,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规定区域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满足实际需求进一步规范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行为,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保卫处联合学生处及各院系要通过安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普及规范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等应急知识,鼓励引导师生主动发现消除身边安全隐患,规范停放、违规、充电、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